《ABC》今天报道,西班牙帕尔马海岛法院判决一名女被告抢劫罪成立,入狱一年零五个月,虽然她只抢到价值区区46欧分的面包。
被判暴力抢劫未遂、伤害和攻击执法人员罪的女被告26岁,是厄瓜多尔公民,她于2016年6月28日晚上在帕尔马的一家超市拿了总价值46分钱的两块甜点(如图),没有付账就准备离开。
多名工作人员拦住她要她付款。女青年不仅不从,还疯狂地踹踢一名女店员。警察到达事发地点后,女子拒绝出示身份证,并又同他们发生冲突。
“我妈是法官,你们会知道的!”她大声喊道。
除了被判入狱一年半,缓期三年执行,女子还必须在9个月内支付1510欧元赔偿金给被她踢伤的女店员,并且不得靠近她大闹的超市50米之内。
(小丁编译/今日中欧/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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