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rope-China Today

有中国公民在荷兰吸食“大麻蛋糕”引来麻烦 大使馆警告:远离毒品

近年来,部分旅荷中国公民为满足好奇心,在所谓的“大麻店”(Coffeeshop)吸食“大麻蛋糕”、“迷幻蘑菇”等软性毒品,导致精神恍惚,行为失控,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领事之声 3月16日发布消息称,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提醒旅荷中国公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国驻荷兰使馆郑重提醒:

虽然荷兰对软性毒品采取“宽容政策”,但购买、持有、吸食或出售相关毒品仍受荷兰法律严格管控。

根据有关法律,个人持有不超过5克软性毒品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持有5至30克软性毒品将被处以75欧元罚款,其中18岁以下违反规定者将被要求承担16至30个小时的义务劳动或(并)处以80至150欧元罚款;持有30克以上软性毒品将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16750欧元罚款。

同时,个人种植大麻等软性毒品在荷兰也属违法行为,但种植不超过5株且供自用者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种植超过5株者最高可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67000欧元罚款。

此外,2013年1月1日起,荷兰全境的“大麻店”均被禁止向未获得荷兰居留的外国公民出售软性毒品,根据法律,顾客进入“大麻店”前均须接受居留证件检查。

另需特别注意的是,把在荷兰购买的软性毒品带到其他国家也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荷兰法律,携带500克及以下软性毒品至其他国家者最高可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或(并)缴纳67000欧元罚款,携带500克以上软性毒品至其他国家者最高可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并缴纳78000欧元罚款。

请各位旅荷中国公民,尤其是在荷留学生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必要时与中国驻荷兰使馆联系。

荷兰报警电话:112或0900-8844,+31-343578844。 驻荷兰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31-70-3065083或+31-684557449。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Categorised in: 今日欧洲, 旅游, 社会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

版权声明

今日中欧网是由中欧新闻社主办的新闻门户网站,欢迎转载本网原创文字和图片 (有特别版权声明之篇目除外),但请务必注明 “转载自今日中欧 EC Today (www.ectoday.eu)。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