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
一是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
二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
三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四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据@中国之声/ 央广记者张明浩/2019.06.01.)
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的,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的,均将上榜。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