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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少女陈彦霖裸尸浮海案被判“死因存疑”

去年一名15岁少女陈彦霖的裸尸被发现浮沉香港海面一案,死因聆讯法庭昨日裁定“死因存疑”。

生前就读职业训练局青年书院的陈彦霖由于曾经参加过反修例运动,而且又是一名游泳健将,加上警方一度坚持该案并无可疑希望赶紧结案,其死因遂一直引起社会各界的怀疑。

陈女的死因聆讯一共进行了12天,法庭传召了31个证人作供,最后由3女2男组成的陪审团退庭商议接近3个小时后,裁定陈彦于去年9月19日晚上至20日期间受伤及死亡,但地点及时间不详,并因尸体腐化而不能确定其死因,一致裁定彦霖死因存疑。

根据陪审团就事实的裁断,即彦霖去年9月19日的行踪,17条问题当中有5条的答案是“不确定”,包括不确定彦霖放学后有否去荃湾、是否在校内脱鞋、有否乘的士往致蓝天并在康城路下车,以及有否思觉失调。此外,陪审团认为彦霖进入海中时,身上没有穿着任何衣物。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引导时陪审员时,就彦霖的死亡表示惋惜,“一个如此年轻的女孩离开,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虽然家人的情况以及过往已遭披露,但裁判官相信陪审员不会因而产生偏见,并有足够的智慧作出裁决。

裁判官提醒陪审团,虽然传媒曾报道案件,但陪审员只能凭藉庭上的证供作出裁决,不需理会任何报道。裁判官亦强调,陪审员只能凭证供作出推断,而非猜测,尤其本案没有直接证据。由彦霖失踪直至尸体被发现,这段时间缺乏目击证人,故陪审员须推断期间所发生的事情。

裁判官引导陪审团时,指他们可在死于意外或死因存疑这两个选项中选择其一,并排除了死于自杀及非法被杀这两个选项。最后陪审团选择了“死因存疑”。

陪审团裁决时作出两项建议:由于庭上证供未能确定彦霖是否有思觉失调、以及这是否间接或直接导致她死亡,因此陪审团建议医管局检讨现行青少年精神科会诊服务的跟进机制,以便更有效诊治其精神状况;另外,法医因彦霖尸体腐化,未能判断其死因,陪审团建议日后若遇上同类案件,衞生署法医科应为尸体进行矽藻测试,以协助判断死因。

裁判官高伟雄结语时向陈母表示,对她的女儿死亡感到非常难过,尤其不少证供可见陈女死前成功入读心爱的科目,而她对家人及朋友都很好,“虽然彦霖有时同你有拗撬(吵嘴),但她心底仍对你很好”。裁判官又指,明白彦霖死后至今,陈母“遇到的事不是很愉快”,特别是首天聆讯结束后,她在法院外遇到滋扰事件,惟希望庭上证供可释除公众部份疑虑,“至少还你少少公道”,冀陈母尽快回复正常生活,并祝愿她与家人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陈母闻言数度向裁判官点头。

陈母在案发初期曾一度希望警方尽快了案,又避免接受传媒对该案可疑处的查询,为这个本来就疑点处处的浮尸案添增疑惑。

至于证物处理,裁判官表示法庭会暂时保管彦霖失物中一部粉红色iPhone,视乎一年后警方会否有新技术破解手机密码,届时再决定是否交给警方处理,否则会交还给陈母。

(法广中文网/记者:甄树基/2020-09-12)

Categorised in: 今日中国,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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