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证实泉州港化学品泄漏事故中存在隐瞒泄漏数量情节,已批捕东港石化公司7名责任人员。
据人民网福建频道记者詹托荣报道,泉州市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
“东港石化公司一开始就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瞒报数量,性质十分恶劣。”泉州市市长王永礼表示。
调查组认定,实际泄漏量多达69.1吨,而非公司方面声称的6.97吨。
报道说,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包括法人代表黄某仁在内的6名企业人员和“天桐1号”油轮包括值班水手长叶某彪在内的4名操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批捕黄某仁等7名直接责任人员。
泉州市委责令临时主持泉港区委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长颜朝晖作深刻检查;给予泉港区委常委陈相成免职处理,建议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副区长的职务;区交通局局长朱辉阳、区安监局临时负责局务工作的主任科员刘建康被停职。
辖区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陈文雄和肖厝港务管理站站长李庆社、副站长连建兴被免职。
临时主持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工作的党组成员吴福荣受到诫勉处分。
此外报道说,泉州市政府下拨500万元应急资金扶持渔民生产。
(今日中欧综合/2018.11.26.)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