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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式面包店使用过期面粉被重罚 6名员工判监和罚款

3名法国人因使用过期面粉被上海法院判监和罚款

上海第三中级法院22日对上海法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法欣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八名员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其中三名法国被告人分别处以两年两个月至三年监禁缓期执行,并须缴纳五万至十五万元人民币罚金的处罚;五名中国被告人中有三人分别被处以两年至两年六个月的监禁缓期执行、以及三万至八万元罚款的处罚,另外两人免于刑事处罚;两家公司分别被罚一百八十万元和八十万元罚金。

据法新社报道,50岁的洛朗·福尔丹是三名被判刑的法国人之一,他是原籍诺曼底的糕点师,2016年12月到上海的这家食品公司下属法式面包连锁店的生产中心工作。但是他的中国的工作生涯非常之短,当卫生当局在2017年3月检查出公司库存面粉过期之后,他和另外七名员工被刑拘。被法庭认定福尔丹为生产负责人,他被判处两年零五个月的监禁、缓期执行,同时他还需支付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在得知判决结果后,福尔丹的家人回应法新社说:“我们很高兴判决结果,因为他将不必返回监狱。我们理解决定并感谢中国,我们有足够的耐心”。目前还不清楚,福尔丹是否能自由地离开中国,或是须等到缓刑结束后。

本案是由该面包店的一名前雇员拍摄的视频引发,并在网民中引起轰动,面包店是家网红店,价格不菲,并专门以其进口的面粉质量进行宣传。

本案爆出员工被捕后,面包连锁店的四家门店先后关张。然而,公司的法国创始人和老板,在警方发起拘捕时并不在中国。

福尔丹先是被关押了九个月,后于2018年初,在法国总统马克龙访华之前,他获得假释,但不能离开中国。

福尔丹的家人坚称,他其实只是技术顾问,被当成了“替罪羊”,并向法国外交部和总统府爱丽舍宫提交请愿书,呼吁通过外交努力使他获释。

另外两名法国被告分别是被判三年徒刑缓期刑,并处15万元罚金玛丽昂·冈布内,和被判处2年零两个月徒刑缓刑执行,5万元人民币罚金的达米安·奥尔达。
最近几天,在中国的法国人,已经在微信上发起募捐来帮助这三名法国人支付罚款。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网/2019.02.22.)

上海网红面包店使用过期面粉被判罚百万

新华社上海2月22日电(记者黄安琪)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2日对被告单位法香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法欣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以及马蓉、赵慧郁等8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法香公司罚金180万元、法欣公司罚金80万元。8名被告人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法香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成立,注册地和经营地为上海市徐汇区武康路378号,法定代表人为法国籍人弗兰克(另案处理),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各类面包、糕点。为扩大经营规模,弗兰克于2015年11月25日和2016年4月6日相继设立了法润公司和被告单位法欣公司。

经审计,2016年12月4日至2017年3月23日,被告单位法香公司生产、销售以超过保质期的进口面粉为原料制作的面包,共计金额189万余元;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23日,被告单位法欣公司生产、销售以超过保质期的进口面粉为原料制作的面包,共计金额92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法香公司、法欣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和产品质量法规,单独或共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涉案犯罪金额分别达189万余元和92万余元,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马蓉等人分别作为被告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罪。

Categorised in: 今日中国,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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