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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化工厂爆炸事故:当局严密监测环境 拦堵消防废水

国家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22日凌晨3时视察事故周边现场,详细了解消防废水去向及周边水系情况,察看废水拦截工地,要求环保官员就地留守督办,确保园区内受污染水体不入灌河。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盐城、扬州、连云港、苏州、南通、泰州、淮安、江阴等监测机构继续对事件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闸外灌河地表水、闸内园区河流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截至22日14时30分,根据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处现场快速监测结果,二氧化硫监测浓度为0.01mg/m3,氮氧化物监测浓度为0.014mg/m3,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均满足二级质量浓度限值。各项挥发性有机物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均未检出。

根据22日10-12时采集的水样实验室分析结果,其中新丰河闸内苯胺类浓度为4.01mg/L、闸外苯胺类浓度为0.08mg/L,闸内苯胺类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的39倍,闸外苯胺类浓度未超标。新民河闸内检出苯胺类浓度为0.1mg/L,未超标;新丰河闸外未检出苯胺类;新农河闸内、闸外因施工不具备采样条件;其他断面未检出苯胺类。

根据22日10-12时采集的水样实验室分析结果,新丰河闸内断面检出硝基苯,浓度为0.6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的34倍;新丰河闸外未检出硝基苯;新农河闸内、闸外因施工不具备采样条件;其余断面均未检出硝基苯。

根据22日10-12时采集的水质样品现场挥发性有机物快速监测结果,新民河闸外、灌河排污口下游3公里和灌河入海口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新民河闸内、新丰河闸内、新丰河闸外等不同程度检出了挥发性有机物,其中新丰河闸内浓度最高,二氯甲烷、二氯乙烷和甲苯分别为0.336mg/L、0.096mg/L和0.274mg/L,二氯甲烷和二氯乙烷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的15.8倍和2.18倍;新丰河闸外检出甲苯和二氯甲烷,浓度分别为0.004mg/L和0.002mg/L,未超标。新农河闸内、闸外施工,不具备采样条件。

目前,事故现场共布设14个环境监测点位(其中,水8个断面,大气6个点);从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盐城、连云港、苏州等7个设区市环境监测中心紧急调集的126名应急监测人员(出动24台专业监测车辆、携带35台〔套〕专业监测仪器)和5名专家,继续在现场紧张工作。

(据新华报业网/记者吴琼/2019.03.22.)

Categorised in: 今日中国,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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