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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地名 西安华商报梳理市民十问

西安市民十问

问题1:这些小区名前期是否在政府备案,现在突然要求改名,是否涉及成本呢?

问题2:“崇洋媚外”、“怪异难懂”、“刻意夸大”、“封建迷信”统统没有一以贯之的定义,都是大而化之的形容词,缺乏细节上的解释,作为“办法”的标准如何细化?

问题3:小区改名以后房产证要改吗?是否会造成交易上的不便?还有身份证、户口簿上的信息,如何变更呢?

问题4:公示的名单市民不认同怎么办?

问题5:公司商业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工商、税务等相关资料登记信息?工商、税务部门能否设立变更手续绿色通道?

问题6:导航软件、订餐软件、网络购物地址变更是否带来不便?快递收不到了,怎么办呢?

问题7:西安市清理这些名字的程序是什么?

问题8:公示后,什么时候开始申报新的名字?

问题9:新名字由谁起呢?

问题10:申报的程序是什么?

华商报记者将这些问题转交给西安市民政局相关人员,对方称会做进一步的研究。

全国范围开展

据华商报6月20日报道,此次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部门、公安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均收到了由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一些地区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应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今年4月,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还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示范培训班,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名管理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与培训。各级民政部门陆续下发通知,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

学者质疑“事后诸葛”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谢雨锋说,在很多小区和建筑物的名字使用了十几年之后,政府这次开始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

实际上,很多楼盘的名字是房地产快速发展后才出现的,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制止呢?

这也说明,相关职能部门没能及时跟进,当了事后诸葛。

城市在发展,制度建设和管理思维要跟上,通过这件事,职能部门应该反思一下,还有哪些方面需要主动作为。

就这件事情来说,有些乱七八糟、奇葩难懂的地名,早就应该被扫进垃圾堆了。

谢雨锋说,一项新法规的实施本就面临着种种质疑,地名改革又涉及到前期管理部门遗留下的历史问题,民众对惯用名的熟悉等障碍。

期待相关部门重视对群众呼声的收集,虚心接受监督和指正,及时向民众公布最新进展,化解可能形成的舆情事件。

民众信任和政府的信誉,正是在一次次坦诚的交流中建立起来的。

认定原则和法律依据


刻意夸大的“大”地名:

“中央首府”“盛世中央”等

专名或通名的含义远远超出地理实体实际地域、地位、规模、功能等特征的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为: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宇宙、中央、天下”等词语的地名。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宇宙城”“中央首府”“盛世中央”“龙御天下”“天下域”等。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世界、环球、欧洲、澳洲、美洲、中国、中华、全国、万国”等词语的地名。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金科世界城”“欧洲花园”“澳洲阳光小区”“万国城”等。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特区、首府”等具有专属意义词语的地名。如:某些不是特区的地区随意使用“特区”一词命名居民区或建筑物,以求表达与众不同之意,让人产生歧义。

通名层级混乱,刻意夸大地理实体功能的地名。如:未经批准,某些规模、体量较小且空间狭窄的居民区或建筑物称之为“广场”,给公众造成误导。

这一类型的法律依据为:

1.《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二)地名的命名应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九)新建和改建的城镇街巷、居民区应按照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要求予以命名。2.《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八条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尊重当地历史文化,反映地理特征,坚持相对稳定、名副其实、雅俗共赏、规范有序、易记好找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一般不得有偿命名、更名和冠名。


崇洋媚外的“洋”地名:

“曼哈顿社区”“MOMOPARK”等

包含外国人名的地名。含有外国人名或其简称,易造成误解的地名(历史上已存在、具有纪念意义或反映中外友谊的地名除外),如:“林肯公寓”“马可波罗大厦”“哥伦布广场”等(“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列宁公园”等不属于此范围)。

包含外国地名的地名。含有外国地名或其简称,容易造成误解的地名(地名用词含义符合汉语用词习惯、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如:“曼哈顿社区”“威尼斯花园”“巴黎印象城”“夏威夷小区”等(“西安凯旋门”等不属于此范围)。

用外语词命名的地名。如:“MOMO PARK”“Ccmall”“Villa小区”等,群众不知如何称呼,也难以理解名称的含义。用外语词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地名(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除外),如:“帕提欧公馆”“香榭丽舍小区”等(“希尔顿酒店”“西门子公司”等不属于此范围)。

这一类型的法律依据为:

1.《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一)凡有损我国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的,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性质和极端庸俗的,以及其他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更名。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四)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3.《陕西省实施办法》第九条(六)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


怪异难懂的“怪”地名:

“加州1886”“1加1大厦”等

用字不规范的地名。纯粹用数字做专名无特定含义的地名(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事业单位名称及其派生地名、桥梁道路等名称除外),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99大厦”“1.1公寓”“1201小区”等。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汉字与数字组合且无实际含义的地名。如:某居民区命名为“加州1886”“1加1大厦”等。

未经批准,专名中使用“·”“-”等非文字符号的地名。如:某居民区命名为“中骏·世界城”“M-3小区”等。

怪异难懂的“怪”地名还有一种类型是,含义怪诞离奇的地名。其中包括含义不符合公众认知、故弄玄虚、难以理解的地名,如:某居民区命名为“一瓶八斗”“24克拉”“8哩岛”“蔚澜香醍”等。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容易产生歧义的地名,如:某居民区命名为“公元99”,易使人理解为是公元99年;“果岭100号院”易使人理解为该小区建在高尔夫球场等。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拼音字母且无实际含义的地名(特定含义且广为熟知的外文缩写词除外),如:某居民区命名为“DADA的草地”“BOBO自由城”,难以理解(含有APEC、CBD、IT等缩写词的地名不属于此范围)。

含义低级庸俗的地名。含义不健康、有悖公序良俗的地名,如:“黄泉路”“土八路”、“哑巴路”“杀人湾”“癞疙宝大山”等。

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地名。未经批准,随使用“皇帝、皇庭、御府、帝都、王府、相府”等古代帝王称谓以及历史上官衔、职位名等词语的地名(具有特定历史、宗教背景的除外),如:某居民区命名为“皇庭御景”“皇庭府邸”“铂金御府”等。

这一类型的法律依据为:

1.《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五)地名的命名应避免使用生僻字。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二)地名的命名应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三)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3.《陕西省实施办法》第九条(二)地名所用汉字字形以国家公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准,书写规范。


重名同音的“重”地名:

“公园路”“解放路”等重名道路现象

一个城镇内的居民区、建筑物和道路、街巷名称重名或同音。如:某城市内多处存在“建设路”“人民路”“公园路”“解放路”等重名道路现象。

这一类型的法律依据是:

1.《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三)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不应重名避免同音。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五)一个城镇内的街、巷居民区名称不应重名。3.《陕西省实施办法》第九条(四)地名名称一般不得重名,避免同音或者近音。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采写

网友声音

@结绳那个记不住事:不得不说,有些小区名字起得真的很low。

@宁之开:有些地名、小区名确实过分,对不适宜的还是改好。

@h_poirot:话说建国初期简化合并的地名能不能改一些回去?“和阗”“于阗”变“和田”“于田”更是遗憾,字是更好写更好认了,但历史的割裂感也随之产生。

@紫菀之歌328:SOHO尽然都变成了“怪诞离奇,使用拼音”,不包容不接纳的文化融合是种倒退。

@傅峙峰:叫个外国名就要说崇洋媚外就要改,这是文化自信的表现还是不自信的表现?

@天地古今惟一啸:改地名涉及的方方面面太多了,户籍、地址、交通标识、工商注册……

@东土大唐三俗和尚:两汉之交,全国将近70%的地名改了,直接导致之后很多年里政事文书涉及到地名时,都必须同时标注出新地名是什么,老地名又是什么,以免混淆。

(据观察者网/2019.06.21.)

Categorised in: 今日中国,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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