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今天报道,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在同时下发的通知中说,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新华社说,条例被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在2019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
《条例》共13章53条,强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条例》提出“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条例》把基层宣传工作单列一章,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明确1名党委(党工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村(社区)党组织配备宣传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设置宣传工作机构;高校党委设立宣传部;国有参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宣传员。
(今日中欧综合/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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